(2008年10月-12月)
胡建斌同志任市发改局局长,不再担任惠东县委副书记、县长职务;
范志益同志任市经贸局局长,不再担任市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余国新同志任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不再担任市社保基金管理局局长职务;
罗川山同志任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不再担任惠城区委副书记职务;
刘巧慧同志任市外事侨务局局长,不再担任市委副秘书长职务;
曾远翔同志任市安监局局长,不再担任大亚湾开发区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职务;
陈启亮同志任市人大侨外民宗工委主任(保留正处级),不再担任市经贸局局长职务;
张治平同志任市人大侨外民宗工委副主任(副处级);
廖巍同志任市委台办主任、市台湾事务局局长,不再担任大亚湾开发区委常委、纪委书记职务;
叶淑斌同志任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徐海东同志任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肖志明同志任罗浮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处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俊荣同志任市移民办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利秦东同志任市代建项目管理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团市委副书记职务;
谢玉国、曾慧惠同志任市政府驻京联络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灿洪同志任惠东县委副书记、代县长;
徐毅同志任惠东县委副书记,不再担任市发改局副局长职务;
黄伟才同志任大亚湾开发区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正处级),不再担任团市委书记职务;
张添才同志任大亚湾开发区委常委、管委会副主任(正处级);
詹星同志任大亚湾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张莉兰同志任惠阳区政府副区长;
翟树宇同志任惠城区政府副区长;
肖剑同志任市委保健办主任(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张顺华同志任市港务管理局副局长(正处级);
曾钦权同志任市粮食局副局长(正处级);
林国斌同志任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正处级)、党组书记,不再担任惠东县委副书记职务;
吴汉朋同志任市广播电视大学校长 (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惠州卫生学校校长职务;
钟均宏同志任惠州农业学校校长 (试用期一年);
范毅桦同志任市妇联主席;
韩维斌同志任团市委书记;
赵英玲同志任市发改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陈高燕同志任市经贸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萌同志任市外经贸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刘冠贤同志兼任市第一人民医院院长;
祝晓芬同志任市中心人民医院党委副书记、市第一人民医院常务副院长;
陈国煌同志任惠东县委常委、副县长,不再担任市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侯经能同志任大亚湾开发区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不再担任市规划建设局局长职务;
陈少青同志任市司法局局长、市劳教所第一政委,不再担任市人防办主任职务;
李德友同志任市规划建设局局长,不再担任大亚湾开发区委常委、管委会常务副主任职务;
钟日强同志任市水利局局长,不再担任市司法局局长、市劳教所第一政委职务;
李健波同志任市人防办主任,不再担任市水利局局长职务;
唐爱军同志任市纪委调研法规室副处级主任(试用期一年);
邹涛同志任市纪委宣传教育室副处级主任(试用期一年);
傅计顺同志任市纪委干部室副处级主任(试用期一年);
黄洁秋同志任惠阳区委常委,不再担任惠阳区政府副区长职务;
陈志诚同志任惠城区委常委、纪委书记;
蒋勤国同志任市政协副秘书长(正处级),不再担任市政协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黄子新同志任市政协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正处级),不再担任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职务;
李芳同志任市文联主席;
许峰同志任市委副秘书长(正处级),不再担任市委办副主任职务;
曾红胜同志任大亚湾开发区委常委、纪委书记(正处级),不再担任惠城区委常委、纪委书记职务;
练伟光同志任市政府副秘书长(正处级),不再担任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李舜添同志任市政府副秘书长(正处级),不再担任龙门县委副书记职务;
廖庆华同志任市粮食局局长;
杨伟斌同志任市监察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赖巨龙同志任市政府采购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周汉辉同志任市流动人口管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张伟荣同志任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正处级)、政治处主任;
向子辉同志任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正处级)、纪委书记、督察长;
赖南先同志任市公安局副局长;
刘子尧同志任市财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运武同志任市劳动社保局副局长、市社保基金管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施为学同志任市规划建设局总工程师;
蒋仕瑜同志任市水利局副局长;
刘洪添同志任市安监局执法监察支队支队长(副处级);
丘向新同志任市人防办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黄远为同志任市公路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邱桂林同志任市公路局总经济师(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温金龙同志任惠州卫生学校校长(试用期一年);
刘梦龙同志任市政协办公室主任;
刘云同志任市侨联副主席;
杨远辉同志任惠阳区政府副区长。
(以上任命按发文日期为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