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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

审定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实施意见

  昨日,李汝求市长主持召开十届127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实施意见(试行)》等有关事项。
  会议认为,大力推进“三旧”(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是贯彻落实省政府精神,继续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解放土地生产力的具体体现,不仅有利于我市节约集约用地、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也有利于促进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升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该《实施意见》从总体要求和原则、组织机构和部门职责、改造范围、改造规划、改造方式以及工作机制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城市重点功能区的旧城镇成片改造、“城中村”全面改造工作以及不符合城乡规划的旧厂房搬迁改造工作。会议要求,“三旧”改造要坚持政府主导不放松,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用足用好“三旧”改造政策,抓紧推进“三旧”改造。要尽快启动几个“三旧”改造项目,力争在3年时间内有重大进展。要注重保障人民群众利益,维护社会稳定。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惠州市市区查处违法建设规定》和《惠州市市容市貌执法管理办法》。会议指出,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违法建设、乱摆乱卖、占道经营等现象日益突出。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管理办法,是加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及时制止和查处违法建设行为,保持城市良好市容市貌,营造优美城市环境,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证我市城市建设可持续发展,巩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成果的重要措施。会议要求,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职责,加大查处违法建设力度,加强城市市容市貌执法管理,努力保持优美城市环境。要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水平,树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良好形象。
  会议还审定了拥军优属实施办法和加快推进惠州港至台湾海上货运直航工作方案等其它事项。 (府 信)

责任编辑 政府网数据交换 出处 惠州日报 阅读数 571 更新日期 2010-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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